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荆楚好老师”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鄂教师函〔2026〕3号),学校决定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热烈庆祝第42个教师节,大力宣传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持续实施“荆楚好老师群星计划”,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遴选“荆楚好老师”10名(组),对入选人选(含团队)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在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开设“荆楚好老师群星计划”宣传选树专栏,对选树对象的感人事迹、突出贡献等进行宣传展示,省教育厅官微同步转载,进行全媒体推送。
二、推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县(市、区)级或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等荣誉。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北“支点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面向基层一线。长期扎根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组织申报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推选标准开展遴选工作,每个单位可推荐1-2人。7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
1.《2026年“荆楚好老师”推荐表(高等学校)》(附件1);
2.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见附件2),严格参照样例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字数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末尾需用一句话提炼推荐人选典型定位和金句,并用100字左右篇幅写明宣传选树的亮点;
3.推荐人选的个人征信报告。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对象1名,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向教育厅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个人征信、师德师风、家庭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进行倒查追责。
(三)各单位要确保推荐人员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能够体现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其事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老师,电话81730690
人事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