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申报评选工作的总体方案》(武人才办〔2024〕4号)等文件精神及市委、区委人才办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
每个专项每单位限推荐一人(团队)。
二、申报推荐条件
围绕加快推进“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树立基层一线和实干实绩导向,申报人(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在汉全职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爱国奉献精神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得到群众认可。
4.长期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践行实干精神,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实践操作水平,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人才团队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团队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成员间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已稳定合作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显著的实绩实效。
(二)专业条件
1.文化旅游类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文化艺术类(含旅游类)。近3年内以主创人员(负责人)身份参与完成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文艺(含网络文艺)作品、文旅项目,文博文保、考古及非遗传承项目(作品)等,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作品被省部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机构收藏,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获得国家和省级文化旅游奖项等;或积极参与“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等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2)新闻出版类。近3年内以主创人员身份参与完成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新闻报道作品、公开出版物等;或获得国家和省级新闻出版奖项等,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哲学社科类。近3年内具有原创性代表研究成果,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项目;或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力;或积极参加基层理论宣讲等理论传播活动,表现突出。
(4)文化产业类。近3年内以核心成员身份牵头开展数字创意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新服务研发或市场化,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体育类。主要从具有符合高级教练员以上资格条件的优秀教练员(团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团队)、体育产业经营人才(团队)和体育文化传播推广人才(团队)中遴选。优先选拔在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优秀教练员(团队)和从我市进入国字号运动队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运动员(团队)。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推荐条件遴选人选。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汇总表、推荐报告、支撑证明材料(按照推荐报告中所列的成果、奖励顺序编排)报送人事处。
(二)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将政治素质良好、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团队)推荐出来。
(二)每人(团队)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领域的专项计划,不得多头申报和跨领域申报。
(三)申报人员须提前准备好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电子版)。
附件:1.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