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好)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3]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此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特设立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
(一)青年科学奖
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奖
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一)青年科学奖
一等奖每届不超过5名,奖金每人为50万元;二等奖每届不超过75名,奖金每人为10万元。
(二)教育教学奖
一等奖每届不超过5名,奖金每人为50万元; 二等奖每届不超过75名,奖金每人为10万元。
奖金为获奖者本人所有,同时颁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获奖证书和奖牌。
三、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1.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
2.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
4.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5.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6.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二)教育教学奖
1.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
4.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5.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6.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应奖项推荐书(附件1、2),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9月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一致。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一步审核,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每个奖项限推荐1人,其中教育教学奖申报人还需提供一份教学短视频,mp4格式,100M以内,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奖励申报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严把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确保人选质量。
联系人:单老师
电 话:13407168123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