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18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和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培训点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2.往年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者(去年考核有1门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可直接网上报名考核该课程,2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则需重新参加全部培训及考核)
二、培训报名
网报时间:7月2日-7月6日
报名网址:http://spzx.hubu.edu.cn/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8月19日至24日
培训地点: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四、考试考核安排
考试考核由省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时间定于11月10日(周六)上午9点—12点,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11月1日-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五、培训费用
依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参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收费标准,岗前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教材费120元/套,共计680元/人。以上费用均先由学校承担,若岗前培训考核未通过,则需由个人补缴上述费用。
六、考核、结业与发证
1.考核。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论文提交后高校须对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论文。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在线学习平台(hbgpjf.jxjy.chaoxing.com),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英文字母须大写),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线上学习平台开放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10月31日。
2.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七、有关要求与说明
1.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是教师申办高校教师资格证和职务聘任、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
2.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到相关个人,教育教学课程培训和教育教学实践期间不得安排影响参训人员培训的工作任务。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报人事处审批后参加下一年度岗前培训。
3.参加岗前培训的所有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本人提交《岗前培训请假申请表》(见附件),经人事处同意、培训点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加入工作QQ群514627482,方便沟通交流及信息发布。
联 系 人:单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81730690 13407168123(单老师)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