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管理,人才引进、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职称评聘、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与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合同档案管理、教职工考核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人事处目前下设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三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校董事会、校党委、校行政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决定;
    2.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根据学校机构设置,负责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4.负责拟订各类人才的需求计划,做好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聘任工作;
    7.负责干部的选拔、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薪酬核算、发放、个税申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办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等考核工作;
    10.负责教职工请假、销假和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11.负责教职工招聘、续聘、解聘、辞职、退休等工作;
    12.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开具各类证明材料;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人事科、师资科:027-81730690

  劳资科:027-8173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