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 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5-05-15 16:31:59|浏览人次:207

校属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聘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产业教授主要从省内外科技型企业中选聘。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学科(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三)科技创新人才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有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和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应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的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高技能人才应为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或大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授艺带徒方面有重要贡献,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3年以上,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和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聘任。

  (四)所在企业设有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五)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六)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除以上共性条件外,还应满足申报岗位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条件。在企业兼职的高校教师不得推荐,已经入选过“湖北产业教授”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推荐。

  三、工作职责及考核

  (一)湖北产业教授职责

  1.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2.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3.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4.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二)考核

  1.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每个聘期2年。聘任期间,产业教授与派出单位人事关系不变,不占用高校现有人员岗位。

  2.产业教授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分别于聘期满 1 年和聘期结束前30日内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年度考核由省教育厅委托高校会同产业教授派出单位开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于考核工作结束 30日内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反馈产业教授选派单位。期满考核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产业教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报省委人才办同意后解除聘任合同,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4.产业教授因身体状况、工作调离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 的,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师德师风的,以及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和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等情形的,设岗高校可直接解除聘任合同,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拟申报人于5月23日前,将《2025 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7、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至人事处。

  (二)材料报送。学校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按推荐指标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湖北省委人才办、湖北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把政治关、品德关和质量关。要确保程序规范,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推荐申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

  联系人:何可

  联系电话:81730690

 

 

  附件:1.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

      2.支撑材料相关要求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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