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试行)》(武设党[2023]3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一)推荐名额、条件、程序等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师德标兵办法(试行)》(武设党[2023]33号)执行。
(二)材料要求:
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各单位于7月24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二、工作安排
(一)推荐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推荐对象事迹情况进行汇报。
(二)各推荐单位选派代表于7月27日下午到得一堂2089抽签,确定汇报顺序,并提前拷贝PPT(根据个人需要,不作要求)。
(三)7月28日9:00在得一堂三楼会议室,按照抽签顺序依次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评选小组现场进行评议。
(五)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进行表彰。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推荐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事迹突出,真正发挥师德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请各单位按时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