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且符合相应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设院[2022]114号)执行。
(二)相关积分计算参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业绩积分标准》(武设教[2023]24号)。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6月15日至7月5日,个人申报、各单位职称改革工作小组初审,初审通过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职改办。
(二)7月6日至7月21日,学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申报材料。
(三)8月组织召开学校学科评议组会议、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四)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五)发文公布任职名单,办理有关岗位聘任手续。
四、申报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
申报人如实填写评审表,A3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评审表中“申报专业”参考附件5填报)
(二)胶装材料1份,首页附目录,加装封面(见附件2)。
(三)原件材料。
1.论文、作品(用铅笔在期刊目录中标注,并在对应的页面贴上标签);
2.著作及字数证明;
3.获奖证明。
其中音像类获奖作品需以视觉传达方式呈现(视频、光盘、图片等)。
(四)申报高级职称者需在学科评议组评议现场进行个人陈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坚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坚持程序公开、材料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申报人员若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撤销其评审结果,解除聘任,退还已发放的聘任待遇,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党政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为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已通过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的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总分中加20分。
六、评审费用收取
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联系人:何老师 单老师
电 话:81730690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职改办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