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设院[2015]22号),现将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机构
1.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考核过程,审定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申诉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 凡 冉春桃
副组长:傅中望 龚少平
成 员:陈顺安 魏 湧 张丽娟 蔡光照 张 峰 徐拥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2.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校属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教职工。入职不满半年的和外出进修培训超过半年的,不定考核等次;调入新单位不满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全年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考核等次不得为优秀(产假、计生假除外)。
三、考核程序
1.2021年12月11日 - 2021年12月18日。 人事处下达“优秀”指标通知书,各考核小组将考核工作方案(包括细则、标准)报人事处。机关各组的考核工作方案中,院(部)教职工代表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60%。
2.2021年12月20日 - 2022年1月5日。各单位将《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汇总表》(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序)交至人事处。
3.2022年1月6日 - 2022年1月8日。人事处汇总整理各单位考核意见。
4.2022年1月10日 - 2022年1月12日。领导小组审议各单位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5.2022年1月13日。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并进行公示。各单位将考核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
四、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是激励和督促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工作。要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切实把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2.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按要求提出申诉。
3.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另行安排。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