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1-12-11 16:36:36|浏览人次:766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设院[2015]22号),现将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机构

   1.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考核过程,审定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申诉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 凡  冉春桃

   副组长:傅中望  龚少平 

   成 员:陈顺安  魏 湧  张丽娟  蔡光照  张 峰  徐拥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2.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校属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教职工。入职不满半年的和外出进修培训超过半年的,不定考核等次;调入新单位不满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全年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考核等次不得为优秀(产假、计生假除外)。

  三、考核程序

   1.2021年12月11日 - 2021年12月18日。 人事处下达“优秀”指标通知书,各考核小组将考核工作方案(包括细则、标准)报人事处。机关各组的考核工作方案中,院(部)教职工代表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60%。

   2.2021年12月20日 - 2022年1月5日。各单位将《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汇总表》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序交至人事处。

   3.2022年1月6日 - 2022年1月8日。人事处汇总整理各单位考核意见。

   4.2022年1月10日 - 2022年1月12日。领导小组审议各单位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5.2022年1月13日。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并进行公示。各单位将考核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

  四、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是激励和督促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工作。要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切实把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2.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按要求提出申诉。

   3.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另行安排。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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